近日,我省启动2026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评审工作由我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开展,按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 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证且现工作单位在山东省的人员。
二、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应在2026年9月21日9时至10月9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登录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平台(https://sswe.net.cn)注册并填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准备与申请表相对应的评审证明材料,具体内容包括:
1.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3个直接服务案例完整记录;
2.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不少于15个小时的完整督导记录;
3.工作业绩和贡献佐证材料;
4.申请人自愿提供的其他材料。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二)单位推荐。申请人将以上申请材料一并报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所在工作单位按程序对申请材料和申请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为申请人出具同意其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的推荐意见。
(三)初审和补交材料。申请人可于10月19日24时前登录申请平台查询审核结果。申请材料不合格的申请人,应根据审核反馈意见,在10月26日24时前登陆申请平台补齐材料,每位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补充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在11月5日前将纸质盖章申请材料(“个人申请”中所列材料)及政审材料一式一份,使用邮政EMS快递至山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2169号山东投资大厦;邮政编码:250003,收件人:米家乐,联系电话:0531-68828012)。
(四)答辩考核。答辩拟于11月中旬进行,具体答辩安排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答辩考核。
(五)公示。评审会议结束后,评审结果由省委社会工作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申请人可在省委社会工作部公众号查询。
(六)证书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保持电话畅通,与评审相关的各项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申请人应严格遵照时间节点要求准备评审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三)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一律予以撤销。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责。
附件1:山东高级社会工作师申请条件.doc
附件2:山东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doc
附件3:山东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材料要求.doc